中華民國遊說法將於民國97年8月8日開始施行
昨天和K討論到這個新法(是的~我們的聊天內容一向如此學術,嚴肅-_-)
世界上只有三個國家有所謂"遊說法"的規定
美國,加拿大,現在還有中華民國

看到這條法律時,我是很高興的
誰能想像到政治亂象充斥的台灣也能出現這樣清廉陽光的法規
先不寫有關遊說法的內容與評論

這裡想分享的是
本週四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對於禁煙條例(Rauchverbot)所做出的
判決
(ps.剛剛看了Peter的網誌,他也提到了這件事
雖然是針對的是憲法法庭是否為最高法院的比較討論,還沒有對判決內容做評,不過我很期待他的文)

Tabaklobby是煙業的遊說團體(英文Tobacco Lobby)
根據
資料,在美國,煙業每天花超過10萬美元在遊說上
不論是民主黨或是共和黨
Tabaklobby都有涉獵
(
數據連結)

當然
Tabaklobby在布魯塞爾也部署了不少資源
畢竟歐洲是煙業的一個絕大市場
尤其在德國,Tabaklobby的影響力又較其他歐陸國家更大
(藉由資助政黨集會,議會活動等,
參考)
義大利,法國在幾年前就訂立了公共場所禁煙令
在德國,禁煙法條浮浮沈沈爭議了許久
終於在今年開始實施
即使在去年已拍板定案的禁菸令意味著Tabaklobby在德國走下坡的趨勢
德媒(ZDF,Die Welt)仍稱此法條是
對Tabklobby低頭
因為針對禁菸令中的規範,全國16邦仍可"有彈性的執行"
只要符合"餐廳內全面禁菸的規定,或設立吸菸區以做區隔"
例如Saarland就規定小型酒吧不列於禁菸令中

本次的
判決(連結是中文的)
緣起於Berlin,Tübingen的兩位酒吧業者,及一位Heilbronn的舞廳負責人
他們狀告邦政府違反憲法"營業自由權"的規定
(大型的餐廳和酒吧可以有空間及資本隔離出吸菸室
但小型酒店卻沒有辦法,在絕對禁煙令下
他們流失了很多生意,而限於不公平的情境
這樣不公平,是不符合憲法機會平等及營業自由的)
德國聯邦憲法對於Berlin,Baden-Wüttenberg邦做出"全面性的禁菸令是違憲行為"的判決
http://www.tagesspiegel.de/politik/deutschland/Rauchverbot-Nichtraucherschutz;art122,2582350

此舉一出
等於是將禁煙令大開後門
只要是小於75平方公尺,不提供正餐的小酒吧
皆可以繼續有煙營業
而這項判決雖然目前只適用於Berlin和Baden-Wüttenberg兩邦
但要求全國16邦一體適用的聲浪也逐漸增強中
在可預見的未來,所有德國街角小酒吧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繼續煙霧瀰漫了

(圖片來源:Tagesspiegel)

不過到2009年年底前
強制禁煙令將別無例外的在全德國執行
到時候憲法法庭違憲的解釋
不知會如何繼續,而Tabaklobby又能從何著手
相當值得觀察~

不管怎麼說
對於財力勢力強大的煙業遊說團體來說
此釋憲案不啻是一個緩衝禁煙令的好機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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